关于2021年全市集体林地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全文5525字)

关于2021年全市集体林地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破解难题的方法和建议,进一步调动农民开发山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市政协成立了XX主席总负责,XX副主席为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参加的专题调研组,于9月份,对全市集体林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全市八个县(市)20余个村屯,实地踏查了集体林地承包户的具体情况,在部分县(市)召开了政府、林业局、相关乡(镇)政府、乡(镇)林业站、村委会负责同志及集体林地承包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XX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各层面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集体林业总经营面积为XXX.X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的XX.X%、占地方林业的XX.X%;林业用地面积XX.X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的XX%、占地方林业的XX.X%;有林地面积XX.XX公顷,占全市林业的XX.X%、占地方林业的XX.X%。森林蓄积XXXX.X万立方米。集体林中,天然林XX.XX万公顷、人工林XX.XX万公顷;公益林XX.XX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XX.XX万公顷、省级公益林X.X万公顷,商品林XX.X万公顷。目前,全市八个县(市)XX个乡镇共有乡镇林业工作站XX个。我市地处长白山区,林区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发展潜力在山,希望在林,集体林业占据地方林业半壁江山,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集体林既是我市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广大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集体林业发展与全市生态安全、国土资源开发、农业农村发展、小康社会建设密切相关。
    二、集体林权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XXXX年X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XXXX年X月,全面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林业和经济的发展。全市X个县市,XX个乡镇,XXX个村,XX.X万农户,XX.X万农民参加了集体林改。完成外业调查面积XXXX.X万亩,确权面积XXX.XX万亩、签订承包合同面积XXX.XX万亩,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市集体林业带来积极变化。
    X、激发了农民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使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广大的林农获得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农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积极发展种养业等非林非木产业。相比林改前,林下经济发展较快,林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森林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不仅拓展了林业发展领域,而且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初步实现了国家得绿、农民得利两大目标。XXXX年,造林X.XX万亩、抚育X.XX万亩;松子、核桃、榛子等经济林产品产量X.XX万吨;带动当地农民就业XXXX人。
    X、建立了新型林业经营体系。我市各县市林业部门围绕林地经营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组织方式,加强培育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扩大经营规模,发展规模适度的林业专业大户;鼓励和支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承包户等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推动林下经济从一家一户松散型发展向“合作社+基地+农户”集约化转变,不断提升辐射带动能力。XXXX年底全市林业专业大户XXX个,经营面积XX.X万亩;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XX个,入社农户XXX户,经营林地面积XXXX.X亩。
    X、激活了生产要素和资源整合。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林业正在成为产业和资本集聚的重要领域,开始积极探索资本运营的路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使林地林木资源由固化资产转变为活化资本,生产要素不断活跃,固化资源开始流动,推动传统林业开始由封闭、僵化型逐步向开放、活跃型的现代林业转变。截止XXXX年末,全市集体林业林权抵押贷款面积XXX.X万亩,贷款余额XXXXX万元,比上年增加XXX万元;林权流转面积XXX.XX万亩,其中XXXX年流转X.XX万亩。投保面积XXXX.XX万亩,保费XXXX.XX万元。
    X、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过去那些村干部武断专行、以权谋私现象得到了较好解决,林农关系、国有林和集体林关系、集体和个人关系进一步得到了理顺。有效减少了林权纠纷,化解了矛盾隐患,尤其是使多年来的“一山两证”、“插花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自开展林改以来,全市承包经营纠纷发生件数XXXX件,已经调处XXXX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改革,集体林业在生态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带来很多积极的变化,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集体林经营管护受到诸多制约、有些林地权属不清、流转不规范、乡镇林业站职能弱化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林权改革带来的积极成效,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1、后续政策不够完善,集体林经营受到制约。目前,许多林业政策、技术规程,已经远远落后于现实发展的要求,需要及时修改、完善。我市许多乡镇集体林地纳入国家级公益林,受保护区管理条例影响,天然林、人工林均不能进行透光抚育,特别是人工落叶和红松混交的林地,当时初植密度大,落叶松生长快,且受政策限制,不能合理开发利用,使冠下红松果林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很难生长。许多县(市)林改后林农造林积极性非常高,投入大量人力财力造了大面积的红果林,许多已经结果实,却很难实现透光抚育,个别的已经死亡,急需出台集体林透光抚育采伐政策支持。
    2、有些林地权属不清,个别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主体改革过程中,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大部分历史遗留的问题和纠纷得到解决,但还有一些问题和纠纷难以解决,如“一山两证”、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与森工企业界线不清和“插花地”纠纷、个别村对以前流转情况不承认、一山多卖等,农民的诉求办证等切身利益无法兑现。这些问题和纠纷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必将导致林农之间矛盾频发,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发展。
    3、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林权转让行为不规范。林权改革后,林地由集体经营变为个体经营,森林资源被分割成小块,不能有效的引入社会资本,给林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制约了规模化经营,有些林农经济实力有限,干脆一次性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低价发包给大户,甚至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投资者经营,造成个别农民过早地失去生产资料,丧失了长期收益。同时,产权交易市场及资产评估制度规范化程度低,缺乏完整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及产权交易平台,一些林权转让无法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造成了林业资源流失和林农经济利益的损失。
4、生态补偿标准偏低,综合效益尚未充分显现。与广大林农所要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相比,目前的森林补偿标准仍然偏低,跟不上现实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由于目前的重点国有林、地方国有林和集体林的天然商品林采伐政策不同,而且大部分集体林承包户受采伐限额和规程等因素的限制,一些林农没有生产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aowenren.com/11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