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以来,大多数领导干部能抓住重点,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述廉述责,受到党组织、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也有少部分领导干部在述廉述责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对做好公安局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谈几点粗浅思考。
一、当前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深刻。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述廉述责当成与其他例行考评检查一样,对述廉述责目的意义认识不足,意识不强,对一年来的履职履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和剖析。特别是“3.01”暴恐案发生后,公安机关肩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加之公安业务繁重艰巨,许多领导干部或多或少的存在重业务轻队伍的思想误区,甚至有的领导认为一年来部门业务工作成绩不错,在廉洁上也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因此对述廉述责工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以部门总结代替个人述责。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不管是负责一个部门和几个部门的工作,成绩大家一目了然,问题心里也清楚。但有的领导干部认识不到这一点,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个人述职甚少,往往过多地讲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刑事(治安)发案减少,破案数增多,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公安工作有了新发展等等大范围的情况,甚至还要一一列举出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值,比上年增长幅度数等等。而自己在取得这些成绩中究竟如何发挥作用,对工作有哪些建议和决策,给部门工作带来哪些改观,在述职报告中却很少提及。这样照搬部门全年工作总结,既没有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内容也不具体。个人述廉述责,应紧紧围绕自已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工作成效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来论述,这与部门的整体工作是有区别的。
(三)以述职代替述廉。述职是要报告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和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述廉述责是要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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