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25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全文2210字)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一把手权力清单
和负面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河池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都安瑶族自治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惯例,从行使职权的“法定性、准确性、操作性”出发,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等原则,进一步规范班子“一把手”与副职成员的权力边界,确保“一把手”权力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现梳理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一把手”权力清单3个方面18项权力、负面清单5个“严禁”和4项监督机制。具体如下:
     一、权力清单
    (一)关于执行权方面
    1.组织传达学习权。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及时在本县政府系统内组织传达学习。
    2.提出贯彻意见权。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结合政府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3.贯彻落实部署权。决定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的组织方式、实施手段、力量配置等。
    4.执行反馈报告权。决定向上级报告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展等情况,并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关于决策权方面
    1.谋划部署主动权。对本县政府系统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政府系统行政业务工作的谋划部署,以及工作的时序安排等。
    2.选人用人主导权。对本县政府系统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权和建议权;对上级党委到本县考察使用干部具有推荐权;对干部的提拔使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以及机关公务员考录、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等具有主导权。
    3.工作分工安排权。决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助)范围;指定班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暂代行使一把手职权;委托(授权)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行使审批、签发等事权。
4.干部日常管理权。对本县政府系统干部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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