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9月中旬,关琪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对我市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一种工作机制,目的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防止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行为发生,保障进入司法程序犯罪案件顺利进行。
银川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于2011年正式启动,2012年搭建起了联通自治区、基层检察院三级运行网络,并逐步吸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加入网络运行。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银川市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实施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实施细则》《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等工作机制,加强平台管理、督促信息录入,紧扣检察职能、开展专项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检察机关监督质量不断提高,为有力打击犯罪,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与110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基本覆盖银川市主要涉刑行政执法案件领域。截止2017年9月底,银川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各类2000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12663件;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0余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53件,公安机关立案52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件,法院做有罪判决10件。
二、主要问题
(一)“两法衔接”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和单位对“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截止目前,两级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全部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但力度不大,除贺兰县、永宁县在政府的考核中单独立项、单独赋分外,银川市及其他市(区)都没有单独立项和赋分,通过考核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存在被动搭建平台并录入信息、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意识不强、不能及时移送案件等问题。个别基层检察院存在对不同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了解不全面,利用信息平台监督案件少等问题。
(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由自治区检察院建设的联通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运行网络,网络建成后连接到各级政府党政内网。我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网络连接方式复杂:大部分单位接入党政内网;烟草专卖局等党政内网没有连接到的单位,出资租用电信专线连接;还有部分单位网络连接在党政内网上,执法权在下面的事业单位,采取u盘报送方式。因人员变动、单位搬迁、党政内网不断更新改版、租用电信专线费用高以及各县(市)区及各单位对网络维护的力度不同等,出现网络不通,案卷录入不及时、不规范、选择性录入,对网络的维护和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在三区还存在因行政处罚权和管辖权分离,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只能采取u盘拷贝或到同级检察机关平台录入的方式录入。
(三)“两法衔接”工作中对证据的认定标准还不统一。
行政执法机关作为行政处罚主体收集和固定证据的标准与司法机关对案件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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